接国家税务局通知,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6%调整为13%。请之前有16%税率发票合同的客户于3月25日前将货款转入公司对公账户,以便开具16%发票。未付款或仅付预付款的合同,发票税率将自动改为13%,公司不承担差价。税率调整后,所有产品价格不变。敬请知悉并配合。
通 知 函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接国家税务局通知,自2019年4月1日起将对增值税税率做调整,由原来的16%调整为13%。
请之前与我司有合同16%税率发票的客户,请于3月25日前将货款转入我司对公账户,以便我司近期将16%发票开给您。合同签约未付款或付了预付款的,发票开票系统自动将税率改成13%,我司不承担差价!
另外:税率调整后,本公司所有产品价格不做相应调整!望众客户知悉,感谢配合!
特此通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