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氏化学为聚氨酯价格垄断案垫付8.35亿美元
陶氏化学为聚氨酯价格垄断案垫付8.35亿美圆
陶氏化学所波及的这桩诉讼案肇始于2005年,包括陶氏化学、巴斯夫及亨斯迈在内的多家化学公司被聚氨酯的下游客户指控,认为它们自1990年代以来人为支配聚氨酯价格。在这些化学公司中,陶氏化学是惟一未与集体诉讼者未达成和解的。
路透社报道称,2006年,拜耳同意支付5500万美圆和解此案;2011年,亨斯迈和巴斯夫也别离同意以3300万及5100万美圆的代价完成和解。
2013年,陶氏化学曾被堪萨斯州联邦陪审团认定,在聚氨酯价格垄断案中负有责任,并被处以4亿美圆的罚款。而由于反垄断条款,罚款金额进步至12亿美圆,随后又被降至10.6亿美圆。陶氏化学已就此案向较高法院提起申诉,称这项判决违法了集体诉讼法中的多项条款。
而大法官斯卡利亚的逝世,打乱了陶氏化学的方案。自1986年被共和党总统里根任命上任以来,斯卡利亚已担任大法官长达30年。这位激进派法官在2月13日忽然逝世,常年79岁。其逝世后,较高法院的格局变成了激进派和自由派4:4的局面。
在斯卡利亚离世后,陶氏化学失去了改变此前判决的关键一票。斯卡利亚反对针对公司的集体诉讼案,并希望尽量减少这类案件的数量,他被认为会支持陶氏化学的申诉。
据悉,斯卡利亚的缺席将对集体诉讼案件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,涉事公司在申请此类案件司法复核时必需更加小心。换言之,对公司而言,斯卡利亚的逝世增加了它们在集体诉讼案上获胜的难度。